CL 116/10
理事会
第一一六届会议 |
1999年6月14-19日,罗马 |
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第二十五届会议报告 |
目
录I. 组织事项 II. 对世界粮食安全形势的评估 III.常设营养议题 IV. 监测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格式 V. 扩大民间社会和其它伙伴参与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的工作 VI.其它事项
要求理事会注意的事项
兹将委员会的报告全文提交理 事会注意,请特别注意开放性工作组报告中包 括并得到委员会赞同的建议,即“粮安委在偶 数年的会议应安排在所有区域会议结束其工 作以后举行”。 |
. 对世界粮食安全形势的评估
. 监测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
. 扩大民间社会和其它伙伴参与
. 其它事项 第二十六届会议的安排
日 程
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成员
阿富汗
阿尔巴尼亚 阿尔及利亚 安哥拉 阿根廷 亚美尼亚 澳大利亚 奥地利 孟加拉国 巴巴多斯 比利时 贝 宁玻利维亚 巴 西保加利亚 布基纳法索 布隆迪 柬埔寨 喀麦隆 加拿大 佛得角 乍 得智 利中 国冈比亚 刚果共和国 哥斯达黎加 科特迪瓦 克罗地亚 古 巴塞浦路 捷克共和国 朝鲜民主主义 丹 麦多米尼加 多米尼加共和国 厄瓜多尔 埃 及萨尔瓦多 厄立特里亚 爱沙尼亚 埃塞俄比亚 欧洲共同体
|
斐 济芬 兰法 国加 蓬冈比亚 格鲁吉亚 德 国加 纳希 腊危地马拉 几内亚 几内亚比绍 海 地洪都拉斯 匈牙利 冰 岛印 度印度尼西亚 伊 朗伊拉克 爱尔兰 意大利 日 本约 旦哈萨克斯坦 肯尼亚 大韩民国 科威特 黎巴嫩 莱索托 利比里亚 利比亚 立陶宛 马达加斯加 马拉维 马来西亚 马耳他 毛里塔尼亚 毛里求斯 墨西哥 摩洛哥 莫桑比克 缅 甸纳米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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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 兰新西兰 尼日尔 尼日利亚 挪 威巴基斯坦 巴拿马 巴拉圭 秘 鲁菲律宾 波 兰葡萄牙 罗马尼亚 俄罗斯联邦 卢旺达 沙特阿拉伯王国 塞内加尔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南 非西班牙 斯里兰卡 苏 丹斯威士兰 瑞 典瑞 士叙利亚 坦桑尼亚 泰 国汤 加突尼斯 土耳其 乌干达 联合王国 美利坚合众国 乌拉圭 委内瑞拉 越 南也 门赞比亚 津巴布韦 |
参加本届会议的国家和国际组织
阿尔及利亚
安哥拉 阿根廷 澳大利亚 奥地利 孟加拉国 比利时 贝 宁 玻利维亚 巴 西 保加利亚 布基纳法索 柬埔寨 喀麦隆 加拿大 佛得角 智 利 中 国 哥伦比亚 刚果共和国 哥斯达黎加 克罗地亚 古 巴 塞浦路斯 捷克共和国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 丹 麦 多米尼加 多米尼加共和国 厄瓜多尔 埃 及 萨尔瓦多 厄立特里亚 爱沙尼亚 埃塞俄比亚 欧洲共同体 |
芬 兰 法 国 加 蓬 德 国 加 纳 希 腊 危地马拉 几内亚 海 地 洪都拉斯 匈牙利 冰 岛 印 度 印度尼西亚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伊拉克 爱尔兰 意大利 日 本 约 旦 哈萨克斯坦 肯尼亚 大韩民国 科威特 莱索托 利比亚 立陶宛 马达加斯加 马来西亚 马耳他 毛里塔尼亚 毛里求斯 墨西哥 摩洛哥 莫桑比克 缅 甸 荷 兰 |
新西兰 尼日尔 尼日利亚 挪 威 巴基斯坦 巴拿马 巴拉圭 秘 鲁 菲律宾 波 兰 葡萄牙 罗马尼亚 俄罗斯联邦 沙特阿拉伯王国 塞内加尔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南 非 西班牙 斯里兰卡 苏 丹 斯威士兰 瑞 典 瑞 士 叙利亚 坦桑尼亚 泰 国 突尼斯 土耳其 乌干达 联合王国 美利坚合众国 乌拉圭 委内瑞拉 越 南 赞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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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委员会成员的成员国观察员
卡塔尔
常驻粮农组织观察员
罗马教廷
其 它
马耳他自治社
联合国及专门机构
世界粮食计划署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国际劳工组织
世界气象组织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
联合国信息中心
政府间组织观察员
国际红十字和红心月协会联合会
国际移民组织
非洲统一组织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非政府组织观察员
亚洲农村改革和乡村发展非政府组织联盟
世界乡村妇女协会
国际慈善机构
全球可持续粮食和营养安全论坛
国际妇女联盟
国际农业经济学家协会
国际天主教乡村协会
国际排灌委员会
国际合作社联盟
国际妇女理事会
国际农业生产者联合会
国际企业及职业妇女联合会
国际家政学联合会
国际女法律工作者联合会
国际家庭组织联盟
非政府开发组织与欧洲联盟联络委员会
扶轮国际
国际开发协会
VIA CAMPESINA
国际妇女争取和平与自由联盟
世界女童子军协会
世界工会联合会
世界天主教妇女组织联合会
文 件 清 单
文件编号 |
题 目 |
暂定议程议题 |
CFS:99 ? 1 |
暂定议程 |
I |
CFS:99/2 |
对世界粮食安全形势的评估 |
II |
CFS:99/3 |
食物品质及安全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 |
III |
CFS:99/4 |
监测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格式 |
IV |
CFS:99/5 |
扩大民间社会及其它伙伴参与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的工作 |
V |
CFS:99/Inf.1 |
拟议时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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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S:99/Inf.2 |
文件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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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S:99/Inf.3 |
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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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S:99/Inf.4 |
代表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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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S:99/Inf.5 |
欧洲共同体关于权限和表决权的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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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S:99/Inf.6 |
确定易受害群体进展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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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S:99/Inf.7 |
对农业和粮食安全投资:实现世界粮食首脑会议目标的情况及资源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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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S:99/Inf.8 |
关于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农业的部长级会议的结果以及粮农组织 ? 荷兰“培育我们的未来:农业多功能特性”会议的筹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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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S:99/Inf.9 |
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确定主题问题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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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S:99/LIM.1 |
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计划的实施情况: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通过粮农组织理事会向经社理事会提交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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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S:99/LIM.2 |
实现承诺一、二、五及承诺七有关部分的目标和建议行动的结果及过程指标 |
|
副总干事的开幕词
主席先生,
诸位尊敬的代表和观察员,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代表总干事雅克·迪乌夫博士高兴地欢迎诸位出席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第二十五届会议。
《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承诺一强调和平、政治稳定和可持续的社会及经济环境是减少贫困、粮食不安全和营养不足的必要条件。
在准备贵委员会本届会议的背景文件,尤其是在为监测世界粮食安全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提出适当指标以及设计首脑会议后续行动报告
格式时,我们尽量将这一公理作为我们考虑问题的前景。事实上,在议程的第二项议题 — 对世界粮食安全形势的评估 — 内,将请诸
位审查当前形势,不仅利用诸位历来利用的全球粮食安全指标,而且利用评估根本结构要素 — 人口、环境、经济及社会条件等可能影
响国家一级营养不足人数的指标。
该议题的文件还报告了监测粮食占有量及粮食获得情况以及监测1991-1996年期间某些易受害因素的结果。1990-92年以及1994-96年
时期修改的估计数表明世界粮食首脑会议以前的这些年份营养不足人数略有增加。尽管认为这表明营养不足人数具有持续或将要增加的
趋势为时尚早,但的确似乎证明了我们的严重关切,即如不有效实施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今后营养不足的人数将不可能以实现
首脑会议目标,即在2015年以前将营养不足人数减少一半所需要的速度下降。事实上,正如首脑会议强调的那样,在一些国家,除非采
取协调一致和果断的行动,否则由于预计世界人口增加以及对自然资源的压力,饥饿和粮食不安全问题可能持续存在,甚至急剧增加,
因此,我必须重申需要在国家和国际一级加倍努力实施首脑会议行动计划。的确,本委员会鼓励国家和国际努力促进实施世界粮食首脑
会议行动计划的作用至关重要。
在这方面,我愿提请诸位注意题为“为促进粮食安全对农业投资:实现世界粮食首脑会议目标的情况及资金需要”的参考文件
(CFS:99/Inf.7)。文件中提供的情况表明,在1990-1997年七年期间,对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外部资金净流量增加了2.5倍。然而,
这些大量增加几乎全部为私营资本流入的结果,私营资本流入从450亿美元增加到2250.01亿美元,而同一时期官方发展资金却停留在800
亿美元左右。
最贫困发展中国家很难从私营资本流量的巨大增长中受益。1997年,对48个最不发达国家的私营直接投资仅为18亿美元,为私营资本总
流量的0.5%。同样令人不安的是,1997年14个捐助国减少了它们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
此外,从1985-1995年大约十年时间,对农业的外部官方援助总量按实际值计算下降了32%左右,从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农业在官方
发展援助总量中的比例减少了一半(从30%减为15%)。这些负面趋势确实令人担心,如果要实现世界粮食首脑会议的目标,就需要扭
转这些趋势,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发展中国家的资本资源是一个严重的制约因素。
主席先生,诸位尊敬的代表,今年的营养常设议题讨论“食品质量及安全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诸位将在议题III内审议这一问题。
不言自明,发展中国家的食品质量及安全问题从人民健康的角度以及达到国际标准从而确保这些国家的出口进入市场的角度来看均很重
要。在提交诸位审议的文件中提出了需要在国内以及国际一级采取的改进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在诸位议程的议题IV内,诸位将审议各国以及各区域和国际机构用于报告为实施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所采取的行动以及实现首脑
会议主要目标的进展情况的报告格式草案。本委员会监测和评价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可以达到若干实用目标:例如,了解为减少贫困人数
正在采取的行动的有效程度,确定可以举一反三和扩大的具体成功领域,确定需要校正的不足领域,促进成员国交流经验,使委员会能
够酌情提出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采取行动的建议,以便促进行动计划的实施。
根据委员会上届会议提出的指导意见,诸位的议程还包括讨论关于“扩大民间社会和其它伙伴参与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的工作”的
CFS:99/5号文件。在这方面,我想指出,粮农组织正在制定与民间社会和非政府组织合作的政策和战略。它将涉及四个方面,即:信息
分享和分析;政策对话;实地计划;以及资源筹措。提交诸位在这一议题内讨论的文件借鉴了该草案并提出了为加强民间社会支持粮安
委在监测和报告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方面的作用可采取的具体行动。
关于本委员会的报告责任,诸位可能记得,1997年粮农组织大会要求本委员会通过粮农组织理事会向经社理事会提交第一份关于世界粮
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在其它事项内,将请诸位批准转交第二十四届会议曾经审议的关于这一问题的背景文件以及该届
会议报告中的有关摘录。我祝愿诸位会议成功,祝从各国首都来此出席会议的代表在罗马逗留愉快。
多谢诸位。
附 录 F
Distri.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GENERA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C.12/1999/5
12 May 1999
Original: CHINESE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委员会
第二十届会议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的
执行方面出现的实质性问题
第
12号总评论(1999年第二十届会议)取得足够食物的权利
(第11条)导言和基本前提
1.
取得足够食物这项人权在国际法之下的一些文书中得到承认。《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对这项权利的涉及比任何其他文书2.
委员会自1979年起开始审查缔约国的报告,通过多年来的审查,委员会掌握了相当多的与取得足够的食物的权利有关的情况。委员会3.
针对上述要求,委员会研究了人权委员会和防止歧视及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关于取得足够的食物的权利作为一项人权的有关报告和文4.
委员会确认,取得足够食物的权利与人的固有尊严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对《国际人权宪章》所载的其他人权的实现来说必不可少。5.
尽管国际社会经常重申充分尊重取得足够的食物的权利的重要性,但《盟约》第11条规定的标准与世界许多地区的普遍状况之间依然第
11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范性内容6.
当每个男子、女子、儿童,单独或同他人一道在任何时候都具备取得足够食物的实际和经济条件或获取食物的手段时,取得足够食物食物的提供和获取的适足性和持久性
7.
适足性概念就取得食物的权利而言尤为重要,原因是这一概念可突出在为《盟约》第11条目的确定某些可获取的食物或饮食在某种情8.
委员会认为,取得足够食物的权利的核心内容的含义是:
此类食物可以可持续、不妨碍其他人权的享受的方式获取。
9.
饮食需要是指整个食物含有身心发育、发展和维持以及身体活动所需的各种营养物,这些营养物与人的整个生命期各阶段的生理需要10.
无有害物质对食物安全作出规定,并要求政府和私营部门都采取保护措施,防止食品在食物链各阶段因掺杂掺假和或因环境卫生问11.
文化上或消费者的可接受性是指需要尽可能考虑到食品和食品消费附带的所认为的非基于食品的价值,并考虑到消费者对可获取的12.
可提供性是指直接依靠生产性土地或其他自然资源获取食物的可能性,或是指运转良好的分配、加工及销售系统根据需求将食物从13.
可获取性涵盖经济上的可获取性和实际可获取性:经济上的可获取性是指个人或家庭与获取食物、取得适足饮食有关的开支水平应以其他基本需求的实现或满足不受影响或损害
为限。经济上的可获取性适用于人们据以获取食物的任何获取方式或资格是衡量此种获取或资格对取得足够食物权利的享受的
恰当程度的标准。对于社会中易受伤害群体,如无土地者和人口中其他极为贫困者,可能需要执行社会方案,对其给予照顾。
实际可获取性是指人人都必须能够取得食物,包括身体易受伤害者,如婴儿、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身患不治之症者,
以及患有久治不愈病症者,包括精神病患者等。遭受自然灾害者,灾害多发区居民以及其他处于特别不利地位群体等,需受到
特别重视,有时需在食物的获取方面受到优先照顾。许多土著居民群体尤易遭受影响,因些这些群体对祖传土地的获取和利用
可能受到威胁。
义务和违约
14.
缔约国的法律义务的性质载于《盟约》第2条并在委员会第3号(1990)一般评论中述及。首要义务是采取步骤,逐渐达到取得足够粮15.
取得足够粮食的权利象任何其他人权一样,对缔约国规定了三个类型或层次的义务:尊重、保护和履行的义务。履行的义务则既包16.
缔约国为了逐渐达到取得粮食的权利的充分实现负有这些不同层次的义务,而为了履行这些义务而采取的一些措施是比较紧迫的,17.
如果某一国家未能确保至少达到免于饥饿的最低限度的基本水平,则违反了《盟约》。在确定哪些行动或不作为属于侵犯取得粮食18.
此外,在取得粮食的机会以及取得粮食的手段和权利方面的任何歧视行为,凡以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年龄、宗教、政治或其19.
国家或未得到国家充分制约的其他实体的直接行动可能会侵犯取得粮食的权利。这些行动包括:正式废除或暂停继续享受取得粮食20.
尽管只有国家可以加入《盟约》并因此最终对它遵守《盟约》负责,但所有社会成员—— 个人、家庭、当地社区、非政府组织、民国家一级的落实
21.
各缔约国落实取得足够粮食的权利的最合适的方法和方式不可避免地有很大的差别。各国在选择其本国办法时都有斟酌决定的余地,22.
这种战略应该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系统地查明取得足够的粮食的权利的规范性内容衍伸的和本一般评论第15段中提到的缔约国义23.
为了制定和执行取得粮食的权利方面的国家战略,需要充分遵守责任心、透明度、人民参与、权力下放、立法能力和司法机构独立24.
应该制定适当的体制性机制,确保在参照粮食和营养方面所有现有国内专业知识拟订战略方面展开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进程。这一战25.
这一战略应该解决涉及到粮食系统所有方面的关键问题和措施,包括安全粮食的生产、加工、分配、销售和消费以及健康、教育、26.
这一战略应该特别注意防止取得粮食或粮食资源方面的歧视的必要性。这一方面的行动应该包括:保障特别是妇女充分和平等取得27.
作为其保护人民的粮食资源的一项义务,缔约国应该采取适当的步骤,确保私营企业部门和民间社会的活动符合取得粮食的权利。28.
即使一国遇到严重的资源困难,无论是经济调整进程、经济衰退、气候条件还是其他因素造成的困难,均应采取措施,尤其是为脆标准和框架立法
29.
在执行以上提到的国别战略时,各国应对以后进行的国内和国际监督制定可核查的标准。在这一方面,各国应该考虑通过一项框架30.
有关联合国方案和机构应该应请求协助起草框架立法和审查部门立法。例如,粮农组织在粮食和农业方面具有大量的专门知识并积监 督
31.
缔约国应建立并保持一些机制,监督实现所有人取得足够粮食的权利的方面的进展,查明影响履行其义务的程度方面的因素和困难,补救措施和责任制
32.
取得足够的粮食的权利受到侵犯的任何个人或团体应该有机会利用国内和国际一级的有效的司法和其他适当补救措施。这种侵权行33.
将承认取得粮食的权利的国际文书纳入国内法律秩序,或承认其适用性,就可以极大地扩大补救措施的范围和效力,因此应该在所34.
请法官和法律界其他成员在履行职责时更多地注意侵犯取得粮食的权利的行为。35.
缔约国应该尊重和保护人权倡导者和协助脆弱群体实现取得足够粮食的权利的民间社会其他成员的工作。国际义务
缔
约 国36.
按照《联合国宪章》第56条、《盟约》第11条、第2.1条和第23条的具体规定和《世界粮食首脑会议罗马宣言》的精神,缔约国应该37.
缔约国应该在任何时候都避免危及其他国家粮食生产条件和取得粮食的机会的粮食禁运或类似措施。粮食绝不能作为一种政治和经国家和国际组织
38.
按照《联合国宪章》,各国负有共同和单独的责任,在紧急情况下合作提供救灾和人道主义援助,包括对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的39.
粮食援助的提供应该尽可能避免不利地影响到当地生产者和当地市场,粮食援助的安排应该推动受益人恢复粮食自给自足。这种援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
40.
各联合国机构在促进实现取得粮食权利方面的作用,包括通过联合国发展援助框架在国家一级发挥的作用,具有特别重要性。应该
Rev.3
伊比利亚-美洲第四届
农业论坛
哈瓦那宣言
同 意
行 动 计 划
附 录 H
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
(承诺一、承诺二、承诺五和承诺七有关部分)
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格式
目 录
第I部分 背景情况
第II部分 重点问题和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的有关目标
第III部分 实施情况报告
第IV部分 经验教训
说 明
应填写第I部分、第II部分和第III部分,以便符合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关于监测《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承诺一、承诺二、承诺
五以及承诺七有关部分的报告要求。还应填写第IV部分,说明有关获得的结果、吸取的经验教训和地方当局、社区、私营部门企业和非
政府组织因而对政策、公共开支或行动方针的调整提供普遍感兴趣的经验教训方面的任何行动。
第
I部分 背景情况
1996年人数(或者1996年之前能够得到的最新资料)……
1999年人数(或者1996年以来能够得到的最新资料)……
资 料 种 类 |
收 集 的 日 期 |
|
|
说明
:认识到各国利用不同的方法估计营养不足人数和所涉及的时期有差异,表格为回答第7个问题时将使用的资料种类和时期提供了一
第
II部分 重点问题和有关目标
请简要说明国家总的粮食安全形势和与承诺一、承诺二、承诺五以及承诺七有关部分有关的重点问题。您认为与解决本国这些问题中的
每个问题最有联系的粮食首脑会议目标将列入第III部分第一栏。
希望提供关于其外部援助计划情况的成员可提交一份单独陈述,简要说明这些计划、它们与承诺一、承诺二和承诺五的关系以及吸取的
经验教训。
说明
:鼓励各国利用联合国其他机构的现有监测和报告活动以及国家粮食不安全和易受害信息及绘图系统正在进行的监测活动或其它有
第
III部分 实施情况在这一部分,应按照本国希望报告的承诺一、承诺二、承诺五和承诺七内的所有目标进行填写。
第一栏:《行动计划》目标
|
第二栏:实现目标的进展情况 |
第三栏:采取的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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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在报告“实现目标的进展情况”时,资料应包括基准数据或1996年或首脑会议之前任何最后一年的状况以及现有最新资料。在报
第
IV部分 吸取的经验教训
承诺和目标
解决的问题……
优先行动:
负责该项行动的机构和伙伴: 该项行动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采取了何种措施来确保该行动取得成功? 预计将取得什么结果?到什么时候取得结果? 迄今已取得了哪些成果? 迄今进行了哪些政策调整或预算调拨? 遇到了哪些制约因素和困难? 国家打算如何克服这些制约因素和困难? 如果该行动被列为优先重点,但却未采取,未采取行动的原因何在? 说明为采取行动和克服制约因素而开展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合作。 采取这项优先行动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减少营养不足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