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粮农组织编辑出版规范: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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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缩略语
西文缩略语十分简便,一般通过全语各实词或大部分实词的第一个大写字母的组合形成。例如:
Gross national product → GNP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 OECD
Global Information and Early WarningSystem on Food and Agriculture → GIEWS
相比之下,中文缩略语的使用不及西文普遍,其构成机制也与西文有所不同。中文缩略语一般由全语实词中的某些关键词素组合而成,其构成机制灵活而多样。
缩略语由全语各实词或部分实词中的首汉字或非首汉字构成。例如:
北京大学 → 北大
拉丁美洲 → 拉美
亚洲及太平洋地区 → 亚太地区
欧洲联盟 → 欧盟
欧洲共同体 → 欧共体
独立国家联合体 → 独联体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 粮农组织
食品法典委员会 → 食典委
世界卫生组织 → 世卫组织
全语中出现的诸如“组织”“基金”“大会”“理事会”等实词通常不拆开,应原封不动地保留于相应的缩略语之中。例如: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 粮农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 → 世贸组织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 农发基金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 → 环发大会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 经社理事会
例外的情况如: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 联合国安理会
联合国大会 → 联大
相当一部分全语不宜缩略或没有缩略形式,原因是组成一些实词的汉字不能拆开、去掉,否则会造成歧义、词义残缺或行文不通。例如:
联合国,非政府组织,国内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信息技术,最惠国,低收入缺粮国,转基因生物,生物多样性公约,等等。
术语词汇的使用可查询粮农组织术语门户网站。
【注意】
- 中文缩略语或全语首次出现时,要在其后用括号附注原文缩略语,即使后者在原件中首次单独以缩略形式出现也是如此。
- 中文缩略语或全语第二次出现时,不必在其后附加原文。
- 也可以直接用原文缩略语取代自第二次出现的中文缩略语或全语,尤其在中文无缩略形式且其全语的字数较多的情况下(如FIVIMS、EMPRES、INCORA等)。
- 原文缩略语不可拆开、移行。
- 缩略语表(位于前页或附录部分)的西文缩略语的中译文均应为全语。
- 缩略语顺序一般按原文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