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粮农组织编辑出版规范: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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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地址、网址及通讯号码
12.1 地址及网址
常规地址:除连接词外,供联络或通信用的地址不需翻译。
电子网址:电子邮址和因特网址均应保持原样,不使用斜体或加底线;后无其他文字跟随时,其结尾不加中西文句号或其他标点符号。
中文地址的书写排序与西文的书写不同,通常按大地点到小地点排序。英文地址翻译成中文时应遵循中文的排序方式。
12.2 通讯号码
包括电话、传真、电传、电报之类的号码。完整号码由国家、城市、具体号码三组构成。
【格式】
- 组内号码之间不留空,组与组之间要加空。
- 国家号码外加括号,其内只留实数,“0”号码用“+”代替。例如:
(+39)06 57058792
06 57058792
57058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