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和区域贸易安排一直都十分关注粮食和农业贸易产生的环境外部效应。非关税措施,比如禁止进口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产品,或环境相关条款和标准在解决贸易对自然资源、污染、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方面发挥关键作用(见第3部分)。
贸易产生的大部分环境影响取决于当地具体情况,贸易通常会在缺乏监管的地方产生环境外部效应。许多外部效应都只涉及局部地区或某些区域,比如不可持续的地下水开采量、土地退化或污染。然而,那些最具挑战性的环境外部效应因素却能够产生普遍影响。例如,生物多样性丧失可能只发生在局部地区,但是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价值是全球共享的。温室气体排放也是一个全球外部效应的实例。例如,一个区域进行农业生产或滥伐森林,可能会在距离温室气体排放点很远的某个地方产生气候变化影响。313, 314 明确环境外部效应因素主要是影响局部地区还是全球扩散对于贸易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贸易政策方面,以多边贸易体制为例,由于该体制基于世贸组织规则和规章,因此须通过争端解决机制或国内监管(带来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中数量繁多的非关税措施和标准)解决相关环境外部效应(见插文3.3 和第3部分 的论述)。2008-2019年间,《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中通报的环境相关非关税措施数量稳步增长,约占各国政府为推动实现健康、安全或环保等各类公共政策目标而采用的技术法规标准的15%。最常见的环境目标有减少土壤和水污染、保护能源或保护植物和森林等。315
各国不同的监管和标准导致合规成本很高(见第2部分),而深度区域贸易协定的目标是推动各贸易伙伴统一监管和标准,降低合规成本的同时应对环境问题(见第3部分)。
环境标准的选择
由于各国有自主选择非关税环境措施和标准的权利,可能无法在全球范围内有效地解决外部效应,所以高效应对粮食和农业贸易的环境影响十分具有挑战性。各国对外部效应的估值不同,所选标准不同,而且在开展贸易时可以选择认可贸易伙伴的标准,也可以选择坚持国内标准。
例如,如果一项多边或区域协定通过各国标准“互认”推动贸易发展,也就是每个国家都认可其贸易伙伴单边制定的国内标准能够实现相同目标,这一做法将不利于在污染等外部效应存在的情况下促成高效成果。为了促进出口,最大限度地改善本国农民福祉,政府可能更愿意实施不严格的标准。标准不严格意味着合规成本低,但由于未充分考虑环境影响带来的社会成本,并不能充分减少外部效应。316
“国民待遇”措施也存在类似问题,各国单边制定国内标准,并同等对待进口和国内货物,这种做法可能也效果欠佳。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能会根据外部效应带来的成本设置非常严格的标准。接下来,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将无法进入这些国家。对于拥有市场话语权的进口大国来说,符合其高标准的进口商品还将出现降价现象。317, 318
只有各国对贸易政策(特别是标准)进行谈判,才能提高解决全球环境外部效应的效率。319 单边解决环境外部效应的做法可能会导致监管不足或监管过度,投入多但收效少。在第一种情况下,消费者将过度消费会产生环境外部效应的产品。在第二种情况下,外部效应将有所缓解,但符合标准的出口国却须付出代价。这种情况表明,贸易中存在环境外部效应时,各国紧密协调贸易政策,统一监管和标准(及标准严格程度)至关重要。
关键在于,是否能够通过贸易深度一体化在多边或区域层面(或两者同时)解决环境影响。一项研究在比较优势框架下分析存在外部效应时的标准选择,发现生产力相对差距是贸易的必要不充分理由,各国对环境影响的估值不同,因此标准的严格程度也不同。320 在此背景下,在利用比较优势和考虑标准方面的差异后,只有当贸易收益高于外部效应估值差额时,国家才会进口产品。如此一来,签订协定能够在贸易经济收益和环境影响间实现平衡,还可能通过对边境措施和标准严格程度的相互让步来统一环境标准。
不过,就全球外部效应而言,当各国对环境影响的估值存在广泛差异时,统一标准的多边协定可能会带来标准不严、环境收益甚微的结果。对环境影响估值持有类似看法的几个国家签订这类协定可能更为可行。虽然比较优势原则在多边层面的作用更为突出,仍能通过外部效应和为应对这些影响所选择的标准来解释为什么以统一监管和标准为目标的深度贸易协定突然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
在重点关注非关税措施和贸易深度一体化的市场中,许多因素都会对环境、食品安全和健康、动物福利、劳动权等造成影响,应重视各国对这些因素的不同估值。签订深度区域贸易协定的通常是对污染和劳动福利等问题持相同观点的国家。虽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不涉及环境议题,但《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中有一章专门讨论环境议题,内容十分全面,且不受限于地理分布。因此,基于国家地理区位发展起来的区域化也开始适用于区域外持相同观点的国家,推动社会特点和发展水平相似或呈现相同趋势的国家建立大型跨区域贸易集团。
气候变化:通过贸易政策应对全球外部效应
预测显示,2012-2050年间,粮食和农产品产量将须增加50%才能为数量与财富均不断增长的全球人口提供充足的食物。321 产量的增加可能也会导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加大,除非农业粮食体系提高排放效率,降低单位产量的排放量。粮食和农业贸易在根据气候变化效果进行调整(适应)和降低农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减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将贸易作为适应机制
各区域农业产生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将有所不同。近东、北部非洲、非洲撒哈拉以南地区和东南亚等低纬度区域将受到负面影响,而北美洲、南美洲部分地区、中亚及东欧等高纬度区域的农业生产将主要受到积极影响。322, 323, 324 可将贸易用作降低气候变化对全球粮食和农产品市场影响的适应策略,以及保障粮食安全和营养的重要途径。受负面影响相对较大的国家(通常为发展中国家)将向受负面影响相对较小的国家(通常为发达国家)进口粮食。
确实,结合生物物理和经济模型的研究大多数都预测气候变化将推动贸易在全球层面发挥更大作用。325, 326, 327, 328, 329, 330, 331 虽然适应气候变化的主要方式是调整生产过程,但是贸易中进口结构变化和种植结构变化都将决定一个国家应对升温负面效应的能力。332 诚然,国家间建立的贸易连接越多,进口采购结构就越多元化,全球粮食和农产品市场在应对天气冲击和升温对农业生产的负面影响时也就更具韧性(见第1部分)。
不过,贸易在适应气候变化和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作用可能会受到贸易政策和贸易成本的限制。多项研究发现,提高贸易自由化程度,能够抵偿因气候变化导致的收益损失。333, 334, 335 开放市场也有助于保障粮食安全,特别是受到气候变化负面影响的区域,这些区域食物不足发生率都很高。降低贸易成本对全球低收入国家,特别是非洲撒哈拉以南地区十分重要,能够显著加强贸易的适应气候变化作用(见第2部分)。
对于通过贸易进口采购以满足少部分粮食消费需求的低收入国家来说,气候变化和平均气温升高对农业生产力的负面影响将大于对其他经济领域的影响。进口粮食不仅能够保障粮食安全,还将推动劳动力向受气候变化影响更小的非农产业转移,从而促进结构转型。然而,当贸易一体化受到限制时,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生计型粮食需求可能会推动农业的专业化发展,而不是去专业化发展,从而加大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336
贸易与气候变化减缓
气候变化是实实在在正在发生的全球环境外部效应。气候变化的影响遍及全世界,无一国例外,波及农业等多项经济活动,而农业占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21-37%,市场并不计算气候变化成本,减缓气候变化的益处无法分摊,也不可能由任何一个国家所有。337, 338
许多激励政策都有助于提高排放效率,降低单位产量的温室气体排放。例如,征收温室气体排放税就是推动社会“内部消解”排放成本的一种方式。bc 然而,国家政府单边强制针对粮食和农产品征收碳税的难度较大。如果某一国家开始征收粮食和农产品碳税,国内价格将上涨,在没有贸易的情况下,价格上涨会带来需求疲软,最终导致产量下降,还可能促使排放量下降。长期来看,碳税将激励农民通过采用气候智慧型农业技术和做法,减少碳足迹,促进减缓气候变化。bd
在有贸易的情况下,征收碳税的单方面行动可能使减排国在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由于征收碳税,减排国出口产品价格将在国际市场中处于高位,结果可能仅仅是让来自非减排国的低价、高碳进口产品替代国内低碳产品。随着高碳足迹产品进口量增大,排放量将重新回到减排国(排放泄露),也就是国际贸易对碳税的成效造成破坏。be
具体化的贸易政策能够有助于解决排放泄露的问题。通过结合碳税配套实施边境调节税,可以对进口产品征收与国内产品同等水平的碳税。在这种情况下,低排放供货国需缴纳的税率较低,因而有能力与国内产品竞争。高排放供货国需缴纳的税率较高,因而可能失去竞争力。由此一来,比较优势将不再是贸易格局的唯一决定因素,相对排放效率也将发挥作用。
粮食和农产品碳税的设计和实施将面临多重挑战。需对农业和粮食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的成本,也就是对碳足迹进行全面评估。需对碳足迹进行量化,并纳入农业生产过程的排放量,以及与之相关的运输、加工、储存和流通环节的排放量。339 农业生产中存在许多不同的排放源,往往较为分散,监测难度大,且各地情况各异。340 例如,使用肥料是造成一氧化二氮排放的主要源头,但要测算特定地块产生的排放量取决于除肥料用量以外的其它因素,其中很多因素因不同地块而异(如管理措施、土壤类型和天气)。
即便能够克服这些技术挑战,所有国家就粮食和农业碳税机制形成共识的难度也很大(见上一节)。既要就碳会计机制和全球所有粮食和农产品碳足迹达成一致,还要就碳价格形成一致意见,为征税奠定基础,防止出现国际贸易争端。
对气候变化影响的估值相似,且对碳会计有相似侧重点的国家间区域贸易协定建立小规模碳税机制的可能性也不大。虽然非缔约国向此类气候贸易国家集团出口时需缴纳碳税,但缔约国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也比较高,最终导致利润较低。关于不同规模、不同贸易格局的国家通过使用各类补充贸易政策工具就碳税机制和贸易签订区域协定的可能性,相关研究分析寥寥无几。341
气候俱乐部被视作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种自下而上的方法,而《京都议定书》等则是自上而下的应对方法。《京都议定书》为若干发达国家和转型经济体制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目标,但未形成全球统一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排放体制。bf 气候俱乐部会员的稳定性和规模也很重要,有些研究发现,气候俱乐部通常规模较小,较脆弱。342 虽然还需通过加强政策衔接方面的研究来解决全球外部效应和贸易问题,但仍有必要通过签署国际协定让贸易发挥扩大气候变化减缓政策辐射范围的作用。